受商务部委托,零售技术创新案例正在征集!

发布时间:2017/03/22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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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商办发〔2017〕114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统筹推动零售业创新转型、融合发展,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为上下联动,形成落实《意见》的工作合力,商务部委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广泛征集对提高零售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等方面有明显效果的技术创新案例,企业可填写《零售技术创新案例征集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点击链接可查看通知详情,下载相关资料。

如有疑问,请咨询:

联系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蒙佳

电  话:010-6878-4942

邮  箱:mj@ccf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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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通知正文

附件二:零售技术创新案例征集表

附件三:《零售技术创新案例征集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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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零售技术创新案例征集表》填表说明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零售企业或为零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系统集成商或服务商。

2.申报内容为零售企业自主研发或者零售技术服务企业研发的,具有创新性且已正式投入使用的某种技术,经检验确已形成可量化的阶段性成果。

3.申报的技术应当具有鲜明的创新性,零售企业应用该技术实现了提升效率或降低成本的量化成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在同类零售企业可进行大范围的复制和推广;具有突出的前瞻性,能够体现未来零售行业发展趋势。

4.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完整,涉及的产品、技术、服务等经营资源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如涉及第三方企业,应获得相关授权并提供书面证明。

(二)工作程序。

1.案例征集。技术创新案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自愿申报。

2.推荐把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向商务部推荐。

3.专家评审。商务部会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对申报材料复核的基础上,召集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创新性、操作性、前瞻性等原则,综合考虑技术案例的实际效果、借鉴价值、发展潜力,进行评议筛选。

4.发布推广。优秀参评案例将入选商务部《零售企业技术创新案例汇编》并分批发布,相关技术及开发主体将优先纳入《零售业技术创新框架》,商务部将组织开展各项技术创新案例的实地访学活动,为企业间交流借鉴、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创造便利条件。

(三)材料填写规范。

1.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零售技术创新案例征集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系人:蒙佳,联系电话:010-6878494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811号,电子邮箱:mj@ccfa.org.cn)。

2.案例说明应不少于3000字,需详细说明项目背景、设计思路、实施路径、主要创新点及实际成效,格式不限,鼓励附图说明。申报技术应明确聚焦在1个方面,要求特征突出,思路清晰,通过定量分析和数据支撑实际案例。

下载附件:

附件三:《零售技术创新案例征集表》填表说明.pdf

附件二:零售技术创新案例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