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1 月 20 日,新国都与嘉联支付的唯一股东山南市敏思达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山南市敏思达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之关于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7.1亿元收购嘉联支付 100%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新国都持有嘉联支付100%股权。
新国都称,收购嘉联支付的交易完成后,嘉联支付的业务营收以及利润会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优化上市公司业务构成。若嘉联支付能够实现2018、2019 年的业绩承诺(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2018年度及 2019年度两年合计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19,000 万元),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提升。其次,支付收单业务是公司战略落地的核心一环,通过此次收购可以获得该支付产业链上的核心资源,从而带动上市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开展,从根本上促进公司战略转型,盈利能力全面提升。
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嘉联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净利润数如下: 2018 年度的净利润数不低于玖仟万元,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合计净利润数不低于壹亿玖仟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