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了推动零售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普及和深化,协会自2011年连续四年推出零售业“低碳示范商店”,得到零售企业的积极响应,迄今已有来自全国20个省、54个城市的48家零售企业的139家门店获得“低碳示范商店”称号(见附件2),为行业树立了一批节能减排标杆门店。同时,协会通过多种渠道对获得称号的零售门店进行展示和宣传,广泛分享最佳实践成果,推进零售业在减少碳排放、降低经营费用、承担社会责任等诸多方面不断取得的新成效,得到政府相关部门和业界的充分肯定。
2015年,协会继续组织“低碳示范商店”推选活动,期待各零售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 完善评价体系
2012年始,北京市发改委启动了在京企业碳排放报告报送和第三方核查工作,并组织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算。其中部分在京经营的零售企业门店已被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第17号令),进一步明确了主要思路和管理体系。拟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由此,本年度“低碳示范商店”推选活动特将门店碳排放量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以帮助零售企业了解和关注碳排放计算与管理的相关工作进程(见附件1:《“低碳示范商店”推荐表》)。
二、 推荐名额
会员企业可推荐1-3家实施节能改造并通过调试期的门店。跨区域连锁企业建议从不同区域推选门店。
三、 推选办法及表彰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低碳示范商店”推荐表》,并于6月30日前传真或电邮至协会。协会将审核数据,组织专家小组集中评审,择优确定。拟定于2015年8月组织“低碳示范商店”颁奖仪式并颁发证书,同时将通过协会官网、会刊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和推介。
联系人:杜宇、张静 电话:010-68784987/32
传 真:010-68784987 邮 箱:zj@ccfa.org.cn
附件:1、“低碳示范商店”推荐表名单
2、2011-2014年度“低碳示范商店”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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