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单店通用版)》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0/11/03  来源:CCFA

分享到

特许经营真正在中国起步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逐步拓展到经济生活各个行业和领域。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到2019年中国特许经营企业涵盖了餐饮、住宿业、汽车后市场、培训教育、美容与健康、食品专卖、非食品专卖、商务服务与便利店等10大类,共涉及50个细分业态。其中仅协会评选出的特许百强企业在2019年就达到销售规模5046亿元,从业人员总数约为400万,每个店铺平均创造16个就业岗位。特许百强企业平均拥有店铺2550个,单店平均投资金额约68万元;特许百强企业带动社会投资额超过1700亿元。即便如此,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特许经营行业市场还有很大的开拓空间,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以及中国消费者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品牌效应对于新一代消费者的影响日益提升,未来几年中国特许经营市场将迎来发展的高峰期。

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矛盾、问题的凸显。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裁判白皮书》显示,行业经营的不规范仍是阻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不利因素之一。“合规是特许经营持续发展的基石。协会每年收到的特许企业咨询电话中,关于如何备案、信息披露与广告宣传的界定,以及如何制定特许经营合同条款等内容占到一半以上”,所以制订一套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具有概括性、指导性的、能为整个特许经营行业所参考、引用的通用版特许经营合同迫在眉睫。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中国连锁协会组织专业律师、头部企业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起草了这个《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单店通用版)》。

在中国,特许授权模式主要包括:单店授权、区域授权、二级授权、混合授权等,而单店授权是特许授权模式中最常见的一种,为此,这个特许经营合同采用单店授权模式是受众面更为广泛的一种合同范本。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单店通用版)》在内容及结构上以普通商业合同的结构特点为基石,同时针对特许经营行业的复杂性而制定。合同首部包含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主体信息、合同目的、原则等内容。

特许经营合同正文含十一章内容,共91条,涵盖了《条例》十一条规定的合同主要内容:“()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以及《条例》第十二条的冷静期条款。另外,还参照GB/T28830-2012特许经营术语起草特许经营合同的词汇释义,并增加了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及关系、陈述和保证、竞业限制、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可抗力、双方的通讯信息及送达等条款。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单店通用版)》紧扣当前行业纠纷热点。从经营活动法律纠纷的特点看,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性质的认定、特许人是否具备“两店一年”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特许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导致合同解除或可撤销、加盟商依照冷静期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已经成为目前我国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主要的争议焦点。针对这些焦点问题,《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单店通用版)》都做了充分的考量并起草了相对应的条款,从源头上避免了企业经营的不合法、不合规的现象,让企业在法律、规定的管控下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牢牢上紧合法经营的弦,提高特许经营行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守法知识素养。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单店通用版)》具备了特许经营合同中必要条款,为特许人与被特许人订立合同提供了参考文本,但不同行业的特许经营合同具有不同的特性,同一个行业的不同特许人也存在差异化,因此,建议特许人在使用通用版特许经营合同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单店通用版)》通过为特许经营的双方提供参考文本,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双方若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诚实守信、精诚合作,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积极合力打造品牌体系,最终一定带动整个特许经营行业的合法、健康、有序发展。

下载附件: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