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2 来源:CCFA
CCFA网络消费平台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
(2026年7月17日网络消费平台专业委员会2026年工作会议表决通过)
|
|
|
|||
|---|---|---|---|---|
| 序号 | 委员会职务 | 姓名 | 单位名称 | 单位职务 |
|
1 |
副主任委员 |
董宇 |
阿里巴巴集团 |
公共事务部副总裁 |
|
2 |
委员 |
高峰义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京东集团公共事务副总经理 |
|
3 |
委员 |
王久贵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 |
美团数字政务中心主任 |
|
4 |
委员 |
潘永 |
成都所见所得科技有限公司(抖音) |
商业安全总监 |
|
5 |
委员 |
陈琪 |
北京市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
商业公共事务经理 |
|
6 |
委员 |
房爽 |
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小红书) |
公共事务总监 |
|
7 |
委员 |
邓小霞 |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 |
法务总监 |
|
8 |
委员 |
张旗杭 |
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 |
公共事务总监 |
|
9 |
委员 |
田西艳 |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淘宝闪购) |
副总裁首席食品安全运营官 |
|
10 |
委员 |
王子轩 |
上海京东到家元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达达) |
公共事务高级总监 |
|
11 |
委员 |
王兴华 |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
12 |
委员 |
保媛 |
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税务总监 |
|
13 |
委员 |
杜松瑶 |
贝壳找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公共事务总监 |
|
14 |
总干事 |
姜星 |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
行业政策研究部主任 |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12日经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一条分支机构的设立
(一)协会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需符合协会发展需要,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在协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设立。
(二)协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得再下设分支机构。
第二条 分支机构的管理
(一)分支机构是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全部收支纳入协会财务统一管理。
(二)接受理事会的领导,在协会秘书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三)分支机构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
(四)对外宣传时应规范使用分支机构名称,严禁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有损协会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第三条 委员
(一)协会分支机构的名称包括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支机构成员称“委员”和“专家委员”(“专家委员”也可称“观察员”)。
(二)委员所在单位须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委员本人应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与本分支机构职能相关的负责人。
(三)专家委员(观察员),应为分支机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士。
(四)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成员由筹备小组提名;届中增补委员和专家委员,需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五)委员和专家委员须遵守协会《章程》和本办法,维护分支机构声誉,执行分支机构决议,按要求参加分支机构活动,完成分支机构委托的工作。
(六)委员和专家委员离开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委员,应由委员所在单位推荐新人选,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变更。
(七)委员和专家委员违反《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四条 分支机构负责人
(一)分支机构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分支机构负责人由主任委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协会秘书处可派员担任联合主任委员。
(二)副主任委员须经分支机构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在副主任委员中推选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担任。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任期不得超过2年,可连选连任,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0岁。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主持分支机构会议,代表分支机构出席相关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分支机构设总干事,由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分支机构日常联络和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分支机构成员人数超过50人,可设执行委员。执行委员由分支机构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三)根据工作需要,分支机构可聘请已退休的本届或上届主任委员担任委员会顾问。顾问任期自聘任之日起,到本届会员大会届满止。
(四)分支机构可设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委员、专家委员或委员所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长在工作组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六条 分支机构全体会议
(一)分支机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二)经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5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分支机构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分支机构全体会议决议须有1/2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四)分支机构决议须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第七条 分支机构日常活动
(一)分支机构日常活动由协会秘书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二)分支机构的各项活动需通过分支机构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