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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须 知
利用网络渠道反映特许加盟纠纷,寻求解决方案,既是投诉人的权利,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诉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以及本投诉规则与程序。请投诉人在投诉前充分阅读如下投诉须知::
1、投诉人须如实填写姓名、电子邮件、电话及相关信息;
2、投诉人要文明用语,不要采用侮骂及人身攻击的文字和语言;
3、投诉人的投诉内容要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或进行不正当的、恶意投诉活动;
4、投诉内容应简明扼要,写明所投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投诉要求等。并尽有可能附相关证据说明。投诉栏中带*号的为必填项。被投诉单位的"E-mail"和"传真"中至少填写一项,以便受理;
5、本网站将摘要刊登投诉人的投诉内容;
6、投诉人的投诉将依相关处理程序反馈到协会特许经营纠纷处理小组或转至相关政府部门,处理意见和结果将在本网站公开。特殊情况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复。
7、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诉申请,我们有权拒绝作出答复。答复或处理意见仅作为投诉人参考,不能作为法律依据,除非协会有书面处理意见。
8、通过网络申请投诉体现公开、公平、效率,恕不接待电话和访问。根据投诉内容,有时会要求投诉人提供必要的证据,在投诉人不能提供所需证据的情况下,投诉申请有可能不被答复。
9、投诉人在申请处理过程中,不愿意向被投诉方透露个人信息的,请选择“请求保密”,但这样做有时不利于特许双方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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