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平台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6/06  来源:C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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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网络消费平台专业委员会名单

2023年5月23日网络消费平台专业委员会2023年工作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职务 姓名 企业名称 企业职务
1 委员 仇亚童 淘天集团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副总裁
2 委员 冯全普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京东集团副总裁
3 委员 邓小霞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 法务总监
4 委员 李丹 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 品控总监
5 委员 韦莉馨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美团消费发展中心主任
6 委员 田西艳 阿里本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合作发展与食品安全负责人
7 委员 安琪 上海壹佰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叮咚买菜) 公共事务副总裁
8 委员 李浩 湖南兴盛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9 委员 曲越川 北京滴滴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 高级副总裁
10 委员 张一楠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8同城) 政府事务总经理
11 委员 房爽 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小红书) 公共事务总监
12 委员 琭婧 北京市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政府事务总监
13 委员 王兴华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总裁办主任
14 委员 刘思瑶 上海京东到家元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部华北区总监
15 委员 张欣宇 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盒马公共事务部总经理
16 委员 于磊奇 江苏卓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七鲜) 京东七鲜业务发展部品牌总监&首席设计师
17 总干事 姜星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行业政策研究部主任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网络消费平台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经2021年9月14日CCFA网络消费平台专业委员会成立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条本委员会名称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网络消费平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CFA Online Retail & Platform Committee。委员会须遵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接受理事会领导,在协会秘书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行业自律。

(二)代表行业参与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承担政府委托的相关工作。

(三)反映行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四)参与协会组织的行业调查统计、最佳实践分享以及社会公益活动。

(五)本专业委员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三条 委员

(一)委员会成员包括委员和专家委员(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称“观察员”)。

(二)委员所在单位须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委员本人应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与本委员会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三)专家委员(观察员),应为与委员会工作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士。

(四)新成立委员会,发起委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担任,专家委员由协会秘书处定向邀请。届中增补委员、专家委员(观察员),由所在单位或协会秘书处推荐,经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担任。

第四条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员和专家委员拥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委员会提案、议案的表决权,对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

(二)委员和专家委员须遵守协会《章程》和委员会工作条例,维护协会和委员会声誉,执行委员会决议,按要求参加委员会会议和活动,完成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三)委员和专家委员未经授权严禁以委员会名义参与外部活动,委员会对外宣传时应规范使用名称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委员的变更与退出

(一)委员离开原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委员,应由委员所在单位提出变更建议,推荐新的委员人选,经委员会主任委员讨论通过后进行变更。

(二)委员和专家委员违反《章程》和工作条例,侵害委员会声誉,或连续两年不参加委员会会议,长期不履行委员义务,由协会秘书处提出建议,经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退出委员会。

(三)委员和专家委员因自身原因欲退出委员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协会秘书处做退会处理,并向委员会通报。

第六条 组织机构

(一)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总干事。根据工作需要,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可设立联合主任委员、执行委员、顾问。

(二)副主任委员名额不得超过9名,由委员自荐,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三)主任委员在副主任委员中推选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联合主任委员由协会秘书处委派。

(四)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代表委员会向理事会汇报工作,代表委员会出席或主持相关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五)总干事由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和各项工作的实施。

(六)执行委员:根据委员人数,按照比例选举产生。超过50人的委员会也可设立执行委员。

(七)根据委员会需要,可聘请已退休的本届或上届主任委员担任委员会顾问,参加委员会活动。顾问任期自聘任之日起,到本届会员大会届满止。

(八)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委员、专家委员或委员所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长在工作组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七条 换届

(一)委员会任期与协会会员大会一致,新一届委员会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后一年内完成委员会换届。

(二)委员会换届,委员需进行重新登记,由所在单位填报委员换届登记表,报协会秘书处审定。协会秘书处也可根据需要定向邀请企业代表和专家加入新一届委员会。

第八条 委员会全体会议

(一)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二)经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5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委员会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委员会决议须有1/2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委员会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四)委员会决议须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附则

(一)本条例须经本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二)本条例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